保固服務
1. 本公司簡稱(乙方)依相關法令提供本建築物使用執照領取日起結構部分保固15年,水電、配件、廚具、衛浴設備、防水工程等,在正常使用狀況下於交屋日起保固壹年,擅自改建、增設裝修者不在乙方保固範圍內,本建築物於保固期間內,除第二、四、五條情形外,乙方提供免費維修。
2. 本房屋自交屋日起如有任何人為破壞,使用不當及正常使用所造成之自然耗損或天候變化造成之自然變化(諸如:水電開關、燈具之耗損、壁面之污損或伸縮細紋、門窗玻璃及給排水(含馬桶)須自行日常保養而未處理造成出水減少、排水變緩或堵塞、設備必要之電池更換等)以及美化植栽部分,均不在保固範圍內,如有損害部分乙方可提供廠商服務,但需收取服務處理費用(含車馬費)。
3. 地磚及壁磚於保固期間如有拱起、翹角,乙方將僅針對該瑕疵品做更換,但如因此事有影響破壞其他裝修或顏色色差者,不另做其他補償。
4. 地磚、壁磚如該塊磁磚有局部空心50%含以下屬熱漲冷縮或地震效應現象,乙方不做更換。
5. 本建物非經乙方同意任意加裝(如:鐵捲窗門)或加蓋及違反買賣契約之任一條款而破壞建物結構、防水、水電管路、外觀及社區整體性,乙方不再提供任何保固及維護工程,如上述情事而導致鄰房或社區之損害,甲方應無條件予以賠償及承擔民、刑事責任。
6. 乙方售後服務於保固期外(除第五條事宜外),提供諮詢及工料成本價服務。保固期內及保固期後如甲方將本件買賣標的物之產權移轉予第三者,乙方不再負保固責任。
7. 甲方因裝修而導致無法維修或需更換保固品,甲方應先排除阻礙物後,令乙方得進行維修工作,否則如有損害甲方之裝修,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補償或進行復原。
8. 各樓層除浴廁間外,其他區域非屬行水區域,甲方切莫以灌、灑、流水方式從事地板清潔工作,如因此造成其他樓層住戶或公共區域、牆面滲水,甲方應負責該戶或公共區域損壞賠償責任。
9. 本保固確認書乙式2份,由甲乙雙方確認無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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售後服務專線:(03)358-6972